当前位置: 首页 > 都市言情 > 冒牌县令,被迫登基 > 第 127 章 番外.星星之火

第 121 章 番外.《华夏律》

作品:冒牌县令,被迫登基 作者:红叶似火 分类:都市言情 字数:1126万 更新时间:2024-06-05 18:56:03

新朝初立,普天同庆,为安抚民心,也为确定新帝的权威,惯常的做法就是大赦。

一来可解放劳动力,因为战乱死亡人数众多,新朝需要更多的劳动力。二来是为彰显新帝的仁德,三来通过践踏律法尊严确定皇帝的无上权威。

这就一种极廉价,甚至可以说是无需成本就能俘获一部分民心的法子。

历朝历代,多沿用此法,比如皇帝大婚、生辰、太后寿诞等等,通常都会大赦天下。据统计,封建时代,平均一年多就会大赦天下一次,有些人上午才被抓进牢房,下午就赶上了大赦释放。

所以陈云州登基后,就有大臣上奏大赦天下,以博民心。

陈云州对此是不赞同的,大赦天下是在践踏律法的权威和公正性,破坏从来都比重建容易,一旦律法的权威被破坏,以后谁还会敬畏律法?

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不过是一句空谈。

但基于现实的考量,这大赦又很有必要。

陈云州倒不是贪图这点民心。犯罪被抓进牢房中的平民百姓毕竟是少数,收买民心,获得百姓支持,有的是其他法子。

他考虑的是另外一个问题,嘉衡帝横征暴敛,晚年时暴躁多疑,刑罚严苛,因此牢房中关押的有不少是无辜受累者,比如有言语之间对大燕王朝多有不满者,比如写书恳请皇帝赈济灾民,还有被政敌诬陷入狱者,言语间对暴力丈夫不敬者……

这些人本就不该获刑。

所以大赦有一定的必要。

但更重要的是改变律法,让律法更公平更公正。

封建王朝的律法有很多不合理不公正之处,对普通百姓的刑罚过于严苛,对百姓、权贵官宦是两套律法,同一罪名,因所犯之人不同,惩处结果也完全不同。

比如杀人,奴婢有罪,其主不请官司而杀,杖责一百,无罪而杀,徒一年。反过来,奴婢若敢杀主罪加一等,冒犯殴打良民都要从重处罚。

奴婢贱人是主子的私有财产,他们的地位连牛都不如,杀头牛的刑罚都比这重。

此外还有妻不告夫、子不告父这类离谱的规定,丈夫杀人犯法,妻子都不能告发,父亲犯事,儿子也不能举报父亲。

这些都是打着恭顺孝道的幌子,本质上是维护夫权、父权,将夫权、父权凌驾在了法律上。

诸如此类不公平不公正的律法条文还有不少,这极大地破坏了律法的权威与公正。

想要塑造律法的神圣不可触犯,就要改变这些不公平的条例,甚至包括大不敬中很多啼笑皆非的罪名,真正做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权贵官宦犯罪也一视同仁。

但这势必会触犯很多人的利益,尤其是官宦权贵,所以不能操之过急。

陈云州将郑深找来,说了他的想法:“……我想让郑叔担任刑部尚书,改革律法,裁撤掉一部分不合理的律法条文,新增一些约束官宦贵族的律法条文。以后刑部负责制定和修改律法、负责全国各地的刑狱、复审死刑。而大理寺,只负责一样,最后再复核一遍死刑,以免